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檢送本局辦理107年度【口隘溪西圓潭橋下游左岸護岸復建工程】第二場公聽會公告1份,請即張貼公告周知並派員參加,請查照。

案件名稱口隘溪西圓潭橋下游左岸護岸復建工程
發布單位第七河川分署
發布日期106-12-20
工程地點高雄市旗山區
內文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函

 

機關地址:90093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聯 絡 人:林志旻

聯絡電話:08-7745524

電子信箱:wra07016@wra07.gov.tw

傳   真: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水七工字第106011283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檢送本局辦理107年度【口隘溪西圓潭橋下游左岸護岸復建工程】第二場公聽會公告1份,請即張貼公告周知並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本公聽會時間訂於106年12月28日(四)上午10時00分假高雄市旗山區公所會議室舉行。

三、旨揭會議公告惠請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旗山區公所、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辦公處,於貴府(公所、村(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與村(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予以張貼公告周知。

四、本次公聽會已刊登於106年12月20日臺灣時報及張貼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第七河川局)。

 

 

正本: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旗山區公所、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辦公處、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如清冊)

副本:經濟部水利署、本局資產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