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局長、副局長、秘書、規劃課,工務課、資產課、秘書室、主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本局現行組織依據 總統核定施行之「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組織架構為

1.置局長一人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局長一人,襄助局務。

2.置秘書一人,綜核文稿。

3.設工務、管理、規劃、資產等四課,分別掌理業務有關事項。

4.依法設置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四室,分別掌理行政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