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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5年度隘寮溪南華大橋至高樹大橋河段採售分離計畫-土石標(收入二)」第2梯次繳款廠商及繳款期限

一、第2梯次提料廠商請於105年4月13日為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局出納繳交土石價款,繳款名單詳如附件下載,土石價金繳存通知書本局已公文雙掛號寄出。

二、繳完款之廠商請攜帶「發票」、「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本」至本局管理課領取提料單。

三、逾限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得標資格,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多數平均價決標標售土石處理原則」第十點規定辦理。

四、第1梯次提料廠商請於105年04月13日前繳交土石價款,並於105年4月14日前進場提料,並於105年5月13日前完成(由高樹端地磅處進出),請貴公司注意於規定期限內提料完成,逾限未提料完成者,將依「土石標售提貨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另因鹽埔端地磅處疏濬運輸車輛進出壅塞,故請配合本局地磅管制作業,依本局另行通知時間進場取料。

五、請儘速至本局辦理車籍資料後領取車卡,以利順利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