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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寮溪隘寮堰下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收入部分-第一梯次繳交土石價金

1.請第一梯次提貨廠商於101年3月8日前至本局繳款,並將提貨之合法車輛資料造冊送本局登錄監管中心備查。
2.詳見附加檔案101020008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