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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荖濃溪高美大橋至新威大橋河段採售分離-第三梯次提料相關事宜

一、第三梯次提料廠商請於101年3月12日為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局出納繳交土石價款,繳款名單詳如附件下載,土石價金繳存通知書本局已公文雙掛號寄出。

二、繳完款之廠商請攜帶「發票」、「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本」至本局管理課領取提料單。

三、逾限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得標資格,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多數平均價決標標售土石處理原則」第十一點規定辦理。

四、貴公司係為第三梯次提料廠商,出料時間101年3月13日起至101年4月2日止,對上開期限有異議者於101年3月18日之前提出合理說明,屆時如未依限完成提料本局得依「標售土石提貨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