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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河川局積極輔導高屏溪內現存魚塭取得河川公地使用許可

繼109年7月份高屏溪河川區域內許可第一張河川公地魚塭合法養殖許可書以來,第七河川局積極研議為提升養殖魚塭業者申請意願,採單一聯絡窗口,並著手簡化及加速申請流程。
原申請過程中,申請人須向第七河川局申請取得河川公地使用暫時許可函後,向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申請取得鑿井抽汲地下水之水利建造物建造同意函,以及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水權登記核准文件,取得該等文件後,再向第七河川局申請圍築魚塭及附屬設施水井許可使用。
複雜的申請過程常造成申請人難以明瞭申請流程,花費許多心力及時間;而且須跑三個地點才能完成申請程序。為簡化及加速申請流程,第七河川局採單一聯絡窗口,代收南水局水利建造物建造及縣府水權登記申請文件後,協助電子公文函送,達快速送件及縮短資料補正時程,而且成效良好。
第七河川局採單一窗口代收及代送申請文件後,今111年9月起將陸續核發30筆河川公地圍築魚塭使用許可書,預計有22名魚塭養殖業者取得許可書,使往後申請流程更簡便,當地業者皆對這些便民措施予以肯定。
第七河川局也呼籲,高屏溪河川公地內可申請魚塭養殖許可,目前申請流程相當便民,若有任何問題,請業者洽詢第七河川局(087745547),第七河川局也會積極輔導業者合法申請河川公地魚塭養殖,後續也會積極取締相關違規行為。

發言人:黃副局長傭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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